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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2026年第一批培训类技改、大修项目施工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广东省发布日期:2026-03-19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CG2700062002263874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2026-03-25 09:00:00
正文内容

广州供电局2026年第一批培训类技改、大修项目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2026年第一批培训类技改、大修项目施工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述

承接广州供电局2026年其他技改(培训类)项目、非生产修理(培训类)大修项目,采购金额预计300.48万元:

标的1:输电管理一所增城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输电管理二所从化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变电二所500kV北郊站实训室建设、海珠供电局海珠创新湾供电区培训场修理项目;

标的2:广州供电局党校清河、南沙基地土建类综合性修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

2.3 建设规模

/。

2.4 采购范围

标的1:输电管理一所增城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输电管理二所从化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变电二所500kV北郊站实训室建设、海珠供电局海珠创新湾供电区培训场修理项目

输电管理一所增城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对增城中心室内培训场进行施工改造和设备安装。主要建设区域:

  1. 架空培训场。建设室内架空线路测量、导线压接、金具组装等培训场景,需购置经纬仪、全站仪,压接机、各类型导线、绝缘子、线夹等金具。
  2. 电缆培训场。建设室内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制作,模拟交叉互联试验场景等,需购置电缆、电缆附件、支架、制作工具等。

输电管理二所从化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对从化中心室内培训场进行施工改造和设备安装。主要建设区域:从化中心旧办公区域,建设输电架空、电缆、无人机等专业培训场地,涉及改造面积约500m²。

变电二所500kV北郊站实训室建设:对北郊站实训室进行施工改造和设备安装。一次设备:2面10kV开关柜,10kV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利旧),110kV断路器(仅保留机构箱部分,不需要安装极柱),2个刀闸机构箱,2面交流屏;二次设备:1面直流充电屏、1面直流馈线屏、1面UPS交流不间断电源屏、2面主变保护屏、1面主变测控屏、2面母线保护屏、1面模拟断路器屏、1台监控主机、2台仿真主机。

海珠供电局海珠创新湾供电区培训场修理项目:对实训室进行施工改造和设备安装。主要建设区域:中低压线路实训区(中压开关柜、配变、低压柜、DTU终端)、配网电缆运检实训区。主要设备:10kV环网柜3台、DTU终端1台、变压器一台、低压柜1台、10kV电缆线路6米、低压电缆12米、低压街线4×10米、低压电表3只,配网电缆固定支架6个。

标的2:广州供电局党校清河、南沙基地土建类综合性修理项目

对清河1#、2#基地,以及南沙培训基地园区内进行土建类综合性修理(含南沙一期新大楼),包括但不限于南沙基地#1及#2厂房空调机房屋顶维修、清河1号基地厚德厅及传承工作室屋顶维修、清河#1基地林下(部分)道路维修、清河#2基地专家室等课室彩钢瓦更换、清河#2基地模拟电缆沟木门及墙体更换等修理需求。

2.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7 采购分类

专项。

2.8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是否特殊包 响应保证金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1 标的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输电管理一所增城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输电管理二所从化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变电二所500kV北郊站实训室建设、海珠供电局海珠创新湾供电区培训场修理项目 159.62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1日 /
2 标的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广州供电局党校清河、南沙基地土建类综合性修理项目 140.86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1日 /

备注: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2 专用资格要求

标的1:输电管理一所增城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输电管理二所从化运维中心实训场建设项目、变电二所500kV北郊站实训室建设、海珠供电局海珠创新湾供电区培训场修理项目

  1. 企业资质要求:
    1.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 注: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 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2:广州供电局党校清河、南沙基地土建类综合性修理项目

  1. 企业资质要求:
    1.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 注: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 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 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 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2. 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 凡提供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个别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没有电子签名对照,或没有“使用有效期”的,以证书上的有效信息在有效期内为准。

4. 采购文件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csg)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23个工作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23日12时00分00秒

4.3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6年03月23日14时00分00秒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00秒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线上方式开标。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采购工作组对其作否决响应处理:

  1. 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 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 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 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异议及投诉

10.1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10.2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10.3 投诉的特别说明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4008100100转2

12. 公告的其他内容

  1.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大于10%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分包要求:非主体工程经审批允许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经审批允许劳务分包。
  4. 结算方式:
    1. 按实结算,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以(1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和乙供材料费按审定的造价不予下浮,即与施工单位结算价=(中介审定造价安全文明措施费乙供材料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文明措施费+乙供材料费)
    2. 所有标的:结算应符合《广州供电局技改、修理项目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指引(2021版)》规定。

施工相关要求

  1.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 施工总承包的基建项目,电力工程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
  4.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商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分包的劳务作业。
  5. 分包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备案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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